(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旅游监管平台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二.(一)设立条件资质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二)办理程序:申请开办旅行社指南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该项目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历;(三)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四)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等情况;(五)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推荐材料应当包括前款各项内容。
①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②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③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