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②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③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
①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
②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③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