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春风拂绿,万象更新,在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攻坚期,我们迎来了第45个义务植树节。履行植树义务,参与国土绿化,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时代要求和行动体现。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和义务性,努力践行植绿护绿、善待自然、节约资源的绿色理念和生活方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倡导人人参与国土绿化,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参与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全民义务植树的参与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之一,是传播厚植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每人每年植树3~5棵”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大市民可通过实地参与或“互联网+”的形式参与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动员身边亲人、朋友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线上线下活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主人翁精神,踊跃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争做全民义务植树的参与者。
三、争做绿色发展成果的维护者。植绿护绿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我们要保护国土绿化成果,呵护身边树木花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日常做到不攀枝毁树、不折花踏草、不侵占绿地林地、不盗砍滥伐林木,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坚决制止和举报破坏生态绿化的不法行为,争做一名绿色发展成果的维护者。
四、争做市级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者。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我们既是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者,也是森林生态服务的受益者。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森林城市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动员社会力量,从我做起,积极开展身边增绿,广泛开展城镇村屯、公共绿地、厂区校园、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齐心协力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造林正当时。让我们不负春日好时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履行植树义务,绘就美丽渭南绿色新画卷!
渭南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渭南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