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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群众关注关切事项,全面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持续优化服务环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通过区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966 条,其中高新要闻2853条,政务公开985条,专题专栏1128条。共承办市五届政协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提案3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建议提案复函内容在区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其中依法予以公开的2件,不属于我区公开范围的申请信息的1件,无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渭南高新区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要求,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区网站所有发布信息均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信息四级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审查职责分工及责任追究,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43659件,办结142366件,办结率99.1%。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受理1446件,办结1419件,办结率98.1%。新增市场主体1827户,同比增长52.4 % ,受理咨询316件,投诉37件,处理满意度100%。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了“好差评”系统,实现了全中心覆盖,以“一事一评”为原则,开通了业务评价渠道,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完成了实体大厅二维码、实体大厅评价设备终端的“好差评”功能等建设,建成了“好差评”可视化大数据平台,对“好差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建立了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平台建设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高新区运行政府网站共1家单位,为区管委会网站。运行有政务新媒体的共8家单位,其中管委会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各1个,区级各工作部门运行有政务新媒体的共5家。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认领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200项,率先在全市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安装部署,并将事项评价数据接入全国好差评系统,共上传数据1.5万余条。打通市、区政务服务数据壁垒,全年实时向中省市相关部门推送数据3万余条,做到数据联网。按期完成高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街道办(社区)的延伸部署,建成三级便民政务服务立体网络。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六)工作考核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季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予以考核。

(七)社会评议情况。按照《渭南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范围、社会评议开展方式、社会评议结果运用等予以规范,以网站调查等方式开展评议。

(八)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对日常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不标准不规范等情况要求责令整改,并分析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改进措施,持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2.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评为市级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但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对一些政策文件公开不及时、解读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绝大多数依靠区网站公开的形式,在选用载体方面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信息公开责任感,坚持信息公开持续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在充分发挥区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体系,整体推进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