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政办发﹝2016﹞24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加快推进城中边镇改办村改居工作
提高城镇化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加快推进城中(边)镇改办、村改居工作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
澳门金沙城中心:加快推进城中(边)镇改办村改居工作
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实施意见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澳门金沙城中心:“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居民城区意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镇改办”、“村改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以加快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围绕深化城乡户籍管理一元化配套改革,严格按程序搞好“镇改办”、“村改居”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镇改办、村改居工作,有利于提高城镇化水平。截止 2014年底,全省城镇化率为 52.57%,而我市城镇化率仅为39.64%,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距关中地区的 55.59%差距更大。如果将我市有条件的镇改为办事处和205个城中(边)村改为社区,全市城镇化率将会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55%左右;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镇改办”、“村改居”后,原农村管理架构、管理职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将集中精力搞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极大地缩小城乡差别,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加速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型。通过“镇改办”、“村改居”工作,可以改革不适应市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不适应城市化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贵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三、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工作的合法性。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从服务居民的宗旨出发,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民意民愿,实现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升。
3.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既要大胆创新推进,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县情、镇情、村情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工作推进力度、速度,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村改居的条件
1.农民没有耕地或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
2.行政村人口数在 3000人以上或户数在1000户以上;3.村组集体资产完成量化改造,产权关系明晰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方可进行村改居工作。
(三)村改居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提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
2.村民大会通过后报镇(办)政府审议;
3.镇(办)政府审议通过后,报县(市、区)政府研究审批;
4.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镇改办的程序
1.原则上处于市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的镇、县城周边条件成熟的镇实施镇改办;
2.镇改办由县级政府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3.镇改办的条件由省民政厅专家组根据该镇区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总人口和非农人口比例等综合因素决定。
四、实施步骤
“村改居”按照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实施。“镇改办”由当地政府上报市政府后,由市政府统一上报省政府,一次性报批。
1.召开部署动员会。各县(市、区)要召开“镇改办”、“村改居”工作部署会和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制定当年工作计划和长远工作规划。
2.开展清产核资。全面清理集体资产,摸清家底,是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关键,也是“村改居”的重点。各县(市、区)和各镇(办)要结合实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改制村委会的村、组两级集体资产分类别、性质进行清理、核定和评估,力求做到不浮不贬,符合实际。清产核资的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3.界定配股对象。各县(市、区)和镇(办)在界定配股对象工作中,要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为基本依据进行,切实保护村民的经济利益。
4.选举产生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按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代表大会的常务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一般由3-7人组成。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股东代表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接受股东代表大会的监督。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一般由3-5人组成。董事会、监事会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5.选举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村改居”后成立的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举问题分三种情况处理:一是属“一村换一居”的,原村委会成员可以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后换届;二是属于合并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选举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三是因改制受社区居委会成员名额限制,未补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人员,可暂时招聘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届满后另行参加选举。但是否实行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选举,各镇(办)在制定“村改居”工作方案时必须做出具体意见,报县(市、区)政府审定同意后才能实施。
6.理顺各种关系。“镇改办”、“村改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理顺农业户口集体转居民户口、社区党组织设置、“村改居”后居民住房、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的变更、社区居民就业、“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基层妇女、共青团、工会组织建设,“村改居”后社区居委会的职数设置、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和其他社会管理事务等关系,规范提升居委会管理服务水平。
7.建章立制。(1)相关行政村改制后统一冠名为“XX社区居民委员会”、“XX社区党支部”,具体名称由各县(市、区)民政局核准以后,由各单位依法办理挂牌。(2)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公布上墙;社区居委会亦可根据群众的意愿制定居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3)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根据章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镇改办”、“村改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程序,认真操作。从准备工作到全面铺开,都要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要掌握政策,严格程序、又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上下结合,稳步推进。
(二)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居”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镇改办”、“村改居”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干部队伍。村“两委”班子成员暂不调整变动,实现平稳过渡,确需调整的可在以后换届时依法按程序进行。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村改居”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改办”、“村改居”工作要按照市上要求,以“县(市、区)主抓、政府办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各县(市、区)长是“镇改办”、“村改居”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改办”、“村改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调研,跟进服务。各部门、各镇(办)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镇改办”、“村改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