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依据与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对维修改造方案及费用有异议,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澳门金沙城中心:加强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7〕181号)文件精神,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维修改造方案及费用进行仲裁认定。维修改造期间,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必须责任同担,合力推进。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渭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测算依据与标准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澳门金沙城中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澳门金沙城中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工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费用测算标准。
一、指导原则
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做到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正常运行。
二、测算依据
1.《财政部澳门金沙城中心: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5.《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GB50613)
6.《城市电网供电安全标准》(DL/T256)
7.《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
8.《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Q/GDW125)
9.《配电网技术导则》(Q/GDW370)
10.《配电网技术改造选型和配置原则》(Q/GDW741)
1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742)
12.《电力电缆及通道运维规程》(Q/GDW1512)
13.《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Q/GDW1738)
14.《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澳门金沙城中心: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城建〔2015〕31号)
1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渭南市地方性供水、供电、供热、天然气行业规定及费用估算标准、当期工程材料信息指导价、相关取费标准。
三、测算标准
(一)供水分离
具体分离费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以最终实际工程量为准,
1.建筑外供水管网和设施
(1)管道及附属设施(包含管道、阀门、减压阀、排气阀、泄水口、倒流防止器、开挖、恢复、阀门井室砌筑、井盖等管道附属设施及给水管线地理信息测量):DN300及以上埋地管道采用球墨铸铁材质,DN300以下采用PE材质。DN110每米改造费用1250元:DN160每米改造费用1625元;DN200每米改造费用1847元;DN300每米改造费用 2600元。
(2)消防绿化等计费水表及分级校核水表(含校核水表、远传设备、过滤器、表前磁性锁控阀、表后控制阀、伸缩器、压力监测:开挖、恢复、井室砌筑、井盖等):DN50每套2.3万元;DN80每套3.4万元;DN100每套3.5万元;DN150每套3.9万元;DN200每套4.6万元。
2.建筑内供水管道和设施
(1)城市供水一次直供小区
①楼体给水立管(楼外爬墙立管或楼内立管,选择钢塑复合或PPR材质,含分水器、阀门、管件及保温、打孔、固定等):以给水管管径计,DN20每米150元,DN25每米250元,DN50每米350元,DN80每米550元,DN100每米650元。
②户表集中表井(箱):根据壁挂和地埋形式不同及水表数量不同,每个0.3-1.2万元。
③对于有管廊(井)的直供多层住宅,需在管廊(井)增建排水系统,60元/米。
(2)生活二次加压供水小区
①泵站土建及装修:2900元/平方米。装修包括带纱塑钢窗、不锈钢防盗窗栅栏、防盗门、防水、内外墙涂料、照明系统、吊顶、地砖等;排污系统改造每处4-6万元;采暖入网费以供热公司为准。
②泵站内加压及监控设备设施:00
水泵机组2.2-4kw:2.5-4.5万元/台;
5.5-7.5kw:4-6万元/台;
7.5-11kw:6-8万元/台。
稳压补偿罐:10-15 万元/套。
控制柜(含控制柜、配电柜、电缆、程序软件等):25-35万元/套。
管路:每套 2-4万元/套。
附件(含阀门、倒流防止器、伸缩器、压力传感器、电磁阀等):5-10万元/套。
水箱(不锈钢):以箱体展开面积计算,0.25万元/平方米。
现场监控(水泵运行数据、门禁、视频监控、噪音、温湿度、水质等):15 万元/泵房。
远程监控(数据远传、远程控制、监控平台):12万元/泵房。
③管廊(井)增建排水系统:60元/米。
3.智能户表设备(含智能水表、表前磁性锁控阀、微型倒流防止器、表后控制阀、集成保温套等)
改造费用按照新装居民用户计算,保修时间按照6年计。水表及设备 1000 元/套。
4.水表远传系统(含PVVP 屏蔽线缆、线管、供电设施、数据远程传输和抄录系统等)
室外地埋布线综合55元/米(含线管、线缆、开挖、恢复、标示等)
建筑内布线综合 25元/米(含线管、线缆、接头、打孔、固定修补等)
5.以上第一至第四部分费用包括材料费、施工费、安装费。设计费、监理费等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6.生活二次加压设施维护维修费
主要包括泵站主体建筑维护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清洗消毒费、水质检测费、远程监控及控制数据通讯费、泵房消防器材费、防寒及安全措施等费用。按照二次加压供水小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3 元收取,不含电费。
7.新建楼宇按照此办法的收费标准的75%收取。
8.积极推进城市管网改造,对于原自备井暂不能改造的按3-5年过渡期收取维护管理费,水费由其原单位补贴的,仍由其原单位按3-5年过渡期补贴相应水费
(二)供电分离
供电分离移交改造范围包括从公用电网接入点至移交企业居民住户入户线路,包含10千伏线路、电缆分接箱、户外环网柜(分接箱)、配电所、开闭所、高低压开关柜、箱式变、台变、低压线路、电度表和表箱等。
供电分离改造费用包含相关供配电设施维修维护、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设计、旧设备设施拆除、施工、土建、物资、监理等综合费用。
1.可研费用
依据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及计算规定》(国能电力〔2013〕289号),以安装工程费和土建工程费的总和为基数,按照相应费率标准执行,
2.设计费用
包含工程勘察及设计费用,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以工程总造价为基数,按照相应费率收费。
3.施工、土建、物资费用
包含高压部分及低压部分改造费用。变配电及相关土建工程取费依据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2009版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执行。
4.监理费用
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9版)(电定总造〔2009〕23号)相关取费依据及计算标准执行。
5.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且不低于所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的基本原则,依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及《渭南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渭建发〔2013〕306号),确定渭南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电网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负荷标准,作为设备选材、选型的依据。设备材料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选用质量可靠、免维护或少维护节能环保、满足设计容量及用电发展需求的设备,优先考虑国产知名品牌的优质产品。
6.用电负荷设计标准按照每户建筑面积不足60m设计容量4kW,60m(含)~90m设计容量6kw,90m(含)~120m设计容量8kW120m(含)~150m设计容量10kw,150m(含)以上的设计容量12kW,公建设施、办公用房供电基本容量原则不低于60W/m,变压器配置容量参照小区户数加以配置系数进行调节。
综合以上费用以及部分被改造企业可能需新建10千伏配电所等费用,渭南市“三供一业”供电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可按8900元/户测算标准签订,工程改造方案以《渭南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渭建发〔2013〕号)及供电部门编制的供电接入方案为指导和依据进行编制,移交企业供电分离改造工程的费用以最终工程决算为准。
(三)供热分离
供热设施改造内容主要包含换热站、用户一次网支线、小区庭院二次网、室内采暖系统及并入市政供热管网和日常维护等项目,改造项目概算费用指标按照供热建筑的建筑面积为计算基础,
1.换热站
换热站按照供热规划方案选址改造建设,改造建设标准执行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换热站改造建设费用为30元/平方米,包含土建、设备材料(含自控系统装置、热吸收泵机组)、施工、设计、监理等费用。
换热站费用按照1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核算。换热站房屋建设按照240平方米地上单体框架结构考虑并符合换热站设计标准要求。
2.用户一次网支线
管道采用聚氨酯发泡预制直埋保温管,费用为15元/平方米,包含施工、材料、设计、管道探伤检测、监理等费用。
3.小区庭院二次网
小区庭院二次网改造内容包含管道铺设、用热楼栋单元入口井装置、热力平衡调节系统等,管道采用聚氨酯发泡预制直埋保温管。小区庭院二次网改造费用为50元/平方米,包含施工、材料、设计、监理、原有二次旧管网拆除及地面恢复等费用。
4.室内改造
室内采暖系统按照分户控制系统进行改造,暖气片按照彩钢材质考虑,费用为100元/平方米,包含施工、材料、设计、监理等费用不包含热计量系统费用。
具备按热计量系统计费标准的用热建筑,热计量系统费用为1300元/户。
5.工程配套费
工程配套费用为58元/平方米。按各县市区集中供热工程配套费收取标准计取。
6.供热一次网支线、换热站及供热二次网等供热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用:2元/平方米·年,按合理使用年限(15年)一次预提
7.其他
(1)上述费用均按新建工程考虑进行测算。
(2)原有设备及管道达到设计标准和使用要求,可以留用的在双方签订协议时扣减相应费用。
(3)上述费用为初步测算费用,实际改造项目和费用以双方签订的移交合同为准。
(四)供气分离
供气分离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庭院燃气设施及室外架空管道
(1)室外架空燃气管道:焊接钢管分别为DN65、DN80、DN110,改造费用分别为180元/米、360元/米、580元/米;无缝钢管分别为DN32、DN40、DN50,改造费用分别为190元/米、460元/米、630元/米;
(2)庭院埋地管道采用聚乙烯(PE)管道,分别为DN90、DN110、DN160,改造费用分别为930元/米、1680元/米、2360元/米。
2.户内燃气设施
(1)燃气立管采用镀锌钢管,分别为DN15、DN20、DN25、DN32,价格为80元/米、130元/米、190元/米、280元/米。
(2)智能型无线远传表720元。
(3)灶具连接管采用不锈钢波纹软管,改造费用约为60元/米(4)安装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改造费用为350元/户。
(五)物业分离
物业分离应达到以下条件。
1.房屋、土地、公共配套用房等应产权明晰,原则上业主产权证办理完毕。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因部分建设手续不全未进行产权登记的,依据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补办手续,在分离移交前完成产权登记。2.移交小区物业管理资料须齐全,包含房产类型、面积、户主信息、建筑物及管网图纸等
3.原单位住房维修资金必须缴纳,未缴纳的移交前足额缴纳。遵照以下方式缴纳:
(1)出售公有住房(房改房)的,多层住宅按4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按65元/平方米交存。
(2)拆迁安置中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危(旧、棚)改回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商品住宅的规定执行,可按照售房价格比例收取或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3)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凡依法登记权属的车位、车库等其他非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参照住宅的标准交存。
(4)交存的住房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建档,明细到幢。4.物业移交接收须经物业区域所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的移交验收合格。
5.建筑部分
(1)移交和接收单位应对移交生活区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查勘对筛选出的危房,特别是有沉降、倾斜现象以及平房、棚户房等,由产权单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该维修的须
维修,该加固的须加固,并厘清责任。
(2)小区房屋外观较整洁,无重大缺损现象,外墙墙体、楼道和公共空间在移交前粉刷一次、楼道扶手油漆一次、楼道门窗维修一次。
(3)超过六年未进行屋顶漏雨修缮的移交前须整体修缮一次。
(4)无外墙保温的楼房原则上需增加外墙保温。
6.排水
(1)小区内生活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分离。
(2)雨水管网改造采取雨水回收利用措施。
(3)雨水污水管道通畅完好,无堵塞,使用正常。建筑物落水管按距地面距离要求修整完善。
7.公共设施
(1)设有24小时的门岗值班,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完好。
(2)车位数量改造达标,现有车棚移交前修缮完成(封闭、不漏雨水、有门)。
(3)技防监控设施按配备要求到位并运行正常,消防设施完善(消防栓、桶、灭火器等)。防雷设施完善。无重大安全隐患。开放式小区楼道口应配有统一防盗门。
(4)小区垃圾桶果皮箱设置完好,每两个门栋放置一个垃圾桶道路岔口放置果皮箱,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化粪池移交前抽清一次。
(5)有公共活动场所,基本满足活动需求。物业管理用房按建筑面积千分之五比例配置,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间数不少于2个自然间,并设有物业宣传橱窗。
(6)社区用房配备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符合3000户内一个社区条件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和室外活动广场分别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8.小区环境
(1)小区内违章建筑须全部拆除
(2)楼宇间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坑洼,窨井盖、道板等市政设施完好。
(3)公共绿地、绿化带整修完好,清洁美观,无死株缺株,无黄土外露,无花坛破损。
(4)小区公共设施、水池、设备、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楼栋号标志清晰。
物业方面维修改造项目和内容见附表。
9.未完成分离改造设计的小区,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可参照以下费用标准协商确定维修改造费用,签订框架协议:
供水:一次直供用户按7200元/户测算;二次加压用户按8500元/户测算。
供电:按8900元/户测算。
供热:按15000元/户测算。
供气:区分不同情况,按3165元/户~5600元/户测算
物业:按8500元/户测算。
以上维修改造费用可根据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测算结果有争议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专家组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书,移交和接收单位必须服从认定结果
四、分离移交工作流程
分离移交工作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实施:
(一)规划审核。移交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移交区域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移交区域内需对原“三供一业”进行改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改造项目由移交企业申请规划审定后实施。
(二)施工设计。移交企业委托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移交企业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物业相关项目的改造进行分项设计。
(三)签订协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按照施工设计、费用测算标准、施工定额等签订协议,由移交企业申请维修改造资金。
(四)改造施工。改造施工由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双方应加强沟通协调,科学安排工期,统筹组织施工,避免返工窝工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
(五)移交验收。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方面,按照规划设计进行移交前验收。
(六)移交管理。验收合格后,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签订移交接收协议,明确产权界限、运行维护范围和相关责任。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设备由相关接收单位全面接收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国有资产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定国有平台公司接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从我市上年度评定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中选聘承接。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定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对已实行社会化物业管理的企业小区,原则上不变更物业管理机构。
五、其它事项
1.移交企业和属地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用户,保障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破除拆卸的,原则上只恢复不补偿2.“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手续的办理,相关部门应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予以免除。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整理指导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4.多层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依据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执行
5.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物业服务费用未达到渭南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小区,可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内要求移交企业把原来的暗补变为明补并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差价支付给接收单位,作为接收单位物业管理过渡期保障稳定费用
6.移交企业与接收企业签订包括以下内容的协议。
(1)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相关规定并参照小区实际情况约定物业收费标准。
(2)物业管理费用缴纳方式、过渡期管理办法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7.移交企业应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切实预防和妥善处置由此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
8.其它未尽事宜,由市国企剥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