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玫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渭南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
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9号)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有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融合、持续健康发展。
合理定位出租汽车在城乡客运市场中的功能和作用,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要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基础上,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立足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问题导向,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
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新老业态、乘客驾驶员与企业的利益,完善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改革.
因地制宜,稳慎推进。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把国家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因城施策,循序稳慎实施改革
三、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在2017年内初步实现全市出租汽车管理体制由“行政许可、有偿使用、封闭经营”转变为“开放市场、无偿使用、优胜劣汰”;经营格局由巡游出租车独占市场、垄断经营、缺乏竞争转变为巡游出租车与网约出租车各展优势、差异经营、有序竞争;管理模式由依靠公司自查、设点检查、执法巡查的单一手段转变为行政监管、巡回抽查与信息网络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网约平台监督有机结合的综合监管;实际效果由服务不好不优、租车选择单一、高峰打车困难、负面反映普遍转变为服务明显改进、租车选择多样、打车快捷方便、行业明显改观。
到2020年,力争全市每个县(市、区)达到“4个具备”:具备体系完普的管理制度;具备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区;具备监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力争达到4个“100%”: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主要任务
1.深化巡游车改革,加快转型升级。
改革经营权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经营期限从其相关法律规定,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不再收取有偿使用金,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各县(市、区)可参照市区的改革办法,制定有偿配置向无偿使用的过渡方案,科学确定过渡时间。
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坚持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依法收回经营权。既有经营权在期限内需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依法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综合体系,强化单车和驾驶员考核。
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竞争力,鼓励和引导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规范企业收费行为。发改、交通、物价等部门要抓紧清理、废止违反国家政策涉及出租汽车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出租汽车企业不得利用经营权,通过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严禁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鼓励和引导企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等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多渠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承包经营者和个体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实行注册上岗并直接运营。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通过建立驾驶员代班制度、定额核减休息日承包费等方式,避免驾驶员超时超强度劳动,保障其合法权益。
健全运价管理机制。物价、交通部门按程序根据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报政府确定。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2.规范网约车发展,促进融合共生
明确许可条件。网约平台公司在企业法人资格、约车平台服务、数据交互处理、纳入部门监管、安全保护措施、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要满足相应的要求;车辆在车型等级、车辆标识、卫星定位、安全运营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条件;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虽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退出经营;驾驶员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
简化许可程序。网约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认定结果为准。线下服务能力由受理申请的所在地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结合线上服务能力审核结果依法办理许可。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分别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规范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合理计程计价,不允许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平合公司要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运营安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平台公司要按照税务部门有关标准和规定依法纳税。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确有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名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对网约车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规定。
五、时限要求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各方利益错综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稳妥推进改革工作,为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具体分步实施如下:
1.理顺管理体制。(2017年3月1日前)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由有偿使用转变为无偿使用,不再收取有偿使用金,并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准入退出机制:允许和鼓励网约车参与出租市场运营,促进新老业态相互融合与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出租企业收费行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鉴于改革经营权制度后,面临巡游车和网约车双重监管新的任务,特别是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已无工资和经费来源,将给新体制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提出严峻的挑战。改革所涉及的机构编制问题以及改变经费供养形式等问题按规定程序提交市编委会议研究确定。过渡期间,以财玫预拨方式保障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转。
2.退还剩余有偿使用金。(2017年6月30日前)
2013年1月市区公开竞投所得的105辆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为10年,有偿使用金每车每年为1万元,当时一次性收取了10年的有偿使用金,每车10万元,共计1050万元全部上缴市财政。现已使用4年,剩余6年的使用金共计630万元,由市级财政部门在核实相关经费使用情况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子以退还。
3.建设和完着市出租汽车服务和监督管理信息平台.(2017年6月30日前)
依托市信息化公共平台,建立健全集行业监管、车辆运营、电子支付和乘客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出租汽车服务和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在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中列支。
4.制定出台《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6月30日前)
依据中省有关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合《渭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渭南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交通远输局局长任副组长,以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编办、市网信办、市法制办、市总工会、人民银行渭南分行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市区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和其他日常事务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周密谋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贯引导。加强社会沟通,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出租汽车改革的宣贯培训和舆论导向工作。
(三)密切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紧密协作,落实责任,形成“政府领导、交通牵头、部门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
(四)强化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强化监管合力,加大非法营运惩处力度,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重举打击各类非法管运,对非法营运组织者和参与者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引发或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打击摩的、三轮车等非法客运服务。
(五)完善维稳预案。完善维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要按实施细则要求各尽其职,密切关注过渡期行业动态,全力以赴,充分考虑到新政策正式实施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周密稳妥措施处理不稳定事件,防止发生区域性连锁反应,确保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在深化改革发展中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