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渭南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渭南市中心城区城建项目计划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以“突出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凸显生态效益、提升城市品位、更加贴近民生”为思路,以增强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着力点,全面打好“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雨污系统和低洼地区改造、断头路打通及城市微循环畅通”三大攻坚战,全年共计划实施127个项目,其中56个新建项目,71个续建项目,总投资约5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8.9亿元。全年安排前期项目28个,估算总投资约100亿元。
一、新建项目
1.城市路网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约12.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7.1亿元。以打通“断头路”为重点,启动渭河大街东段、老城区东门路北段、华州区桓公大街、高新区胜利大街等多条市政道路工程及中心城区解放路和胜利大街大修工程,逐步提升城市道路品质,畅通城市“微循环”。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18.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6.2亿元。以补齐城市短板为抓手,在老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1座2万m3LNG双金属全包容天然气储罐及滨水西区·污水处理厂和雨水提升泵站等项目。
3.城市生态绿化照明项目10个,总投资约1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6.5亿元。一是新建西华公园、六泉公园、临渭区温室苗圃;二是对双王大街(沋河桥-前进路段)进行绿化提升改造;三是对中心城区高铁沿线两侧各50米建设绿色廊带;四是新建58公里中心城市生态绿廊。
4.公共服务设施项目13个,总投资约42.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9亿元。加速推动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渭河生态运动公园,加快城区学校、医疗设施改扩建工作,积极打造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
5.棚户区改造及片区项目1个,该项目为临渭区棚改项目,总投资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3亿元。
6.城市开发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113.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3.2亿元。主要是:礼悦阁精品住宅小区项目二期、信达玖玺、万科城建设。
56个新建项目总投资约206.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44.9亿元。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项目14个,总投资23.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0亿元;临渭区政府实施项目15个,总投资28.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0亿元;华州区政府实施项目6个,总投资5.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3亿元;高新区管委会实施项目8个,总投资约6.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4.3亿元;经开区管委会实施项目5个,总投资约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市城投集团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约138.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4.6亿元;市林业局实施项目1个,总投资约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
二、续建项目
71个续建项目总投资约391.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73.9亿元。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项目9个,总投资45.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3.8亿元;临渭区政府实施项目33个,总投资202.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37.3亿元;华州区政府实施项目11个,总投资32.5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4.2亿元;高新区管委会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0.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3亿元;经开区管委会实施项目6个,总投资6.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6亿元;市城投集团实施项目7个,总投资99.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5.7亿元;市卫健委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3.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1亿元;
三、前期项目
28个前期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8亿元,主要用于推进项目双方尽快签订各项协议,开展项目论证等。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项目为王。坚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按照 “包项目、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的工作要求,采取集中、专题、现场调度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列出“时间表”,绘制“作战图”,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三)严把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质量规范要求,严把质量和标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力争实现工程建设、管理、质量全方位提升。
(四)体现节能环保。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环保标准,按照合理用能原则,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预防环境污染。
(五)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和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三项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要将当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联系人:辛晓宇 联系电话:293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