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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中心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中心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心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0〕20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澳门金沙城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实施公租房分配清零行动,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主要内容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方式,对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涉及老旧小区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2005年底前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从2021年起将2000年底以后建成的小区纳入申报范围,但年限不得超过2005年底,且2021年申报比例不得超过15%(按居民户数计算),2022年以后申报比例按中省确定的比例为准。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是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对列入省政府计划尚未开工的项目,加快完善征迁方案,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对列入省政府计划逾期未回迁的项目,要积极筹措安置房建设资金,同步完善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尽量缩短回迁安置房回迁周期,加快群众回迁步伐。二是破解棚改融资和项目平衡难题。在加快国开行、农发行已批贷款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对已进入还款期的棚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掌握真实风险底数,从实际出发分类审慎处置。按照“分级负责”要求,通过制定偿债计划,加强资金调度,盘活资产资源,防范化解棚改债务风险,确保不出现到期债务逾期违约现象。
  (三)公租房建设管理。一是推动公租房项目建设,实行分配入住清零行动。通过完善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加快“产权共有”步伐,健全分配、使用、退出和资产盘活机制,促进所有的公租房项目2021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完成分配入住。二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公租房“一网通办”,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和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现精准保障。三是加快公租房资产登记,明晰政府、企业、个人的产权,建立三级资产管理台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达标工作,实现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
  三、目标任务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2023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2个。2020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7个,其中,临渭区改造37个,渭南高新区改造8个,华州区改造12个;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1个,其中,临渭区改造50个,渭南高新区改造5个,华州区改造26个;2022年计划改造118个,其中,临渭区改造70个,渭南高新区改造12个,华州区改造36个。2023年计划改造126个,其中,临渭区改造96个,华州区改造30个。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是未开工的42个项目,2020年10月底开工3个,其中,临渭区1个,华州区2个;2021年开工10个,其中,临渭区8个,渭南经开区2个;2022年开工13个,其中,临渭区10个,华州区1个,渭南高新区2个;2023年开工16个,临渭区14个,华州区2个。二是15个未按期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回迁。其中,临渭区4个,渭南高新区5个,渭南经开区4个,华州区2个。
  (三)公租房建设管理:一是2021年底中心城区未分配入住的47986套公租房全部完成建成并分配入住。其中,华州区414套、渭南高新区144套、渭南经开区1332套2020年底前完成,临渭区46096套2021年底前完成。二是各区2020年12月底完成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和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三是公租房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21年完成总任务的70%,2022年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四是“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工作,200套以上的公租房小区全部实现省市两级验收命名。其中,2020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21年完成总任务的70%,2022年全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渭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中心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提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统筹协调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成员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国网渭南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市产投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要联动配合,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上报申请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改造计划及项目内容清单,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解决问题,督办工程进度,促进提升改造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快项目审批。要结合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项目改造方案可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后,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的,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同时,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三)强化筹措资金。要在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增加财政投入、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地方政府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电力通讯、专业经营单位等要按规定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同时,要积极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
  (四)加快项目建设。一是逐项目分析制约项目建设的不利因素,提出推进措施,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强化目标责任管理,通过建立问题项目台账,明确建设进度、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等,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
  (五)完善分配管理。深入推进公租房“一网通办”,推进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协查,将“多部门、多材料、多次跑”的串联审核管理模式转变为一窗受理、一表通用、后台并联的审核模式,通过公租房申请“掌上办”、“指尖办”和大数据比对,优化提升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效能。

  (六)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升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和小区管理机制,由市旧城改造事务中心、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对提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对完成情况良好、工作成效显著的, 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时给予绩效考评加分;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未完成的,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