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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

来源: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9 08:19

根据住建部《澳门金沙城中心: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渭南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年报》内容涵盖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政策调整等信息,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总结了一年来我市公积金的变化发展、在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方面所做的努力。现将《年报》解读如下:

一 主要业务指标及财务状况

(一)归集:当年归集公积金40.35亿元,累计归集总额363.22亿元,同比增长12.50%,年末归集余额148.28亿元。

(二)提取:当年提取公积金22.64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2.57亿元,占提取总额的55.52%,累计提取214.94亿元。

(三)贷款: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5万笔16.21亿元,累计发放6.15万笔169.30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04.52亿元,同比增长3.21%,个人住房贷款率70.49%。其中,当年发放异地贷款0.15万笔5.72亿元,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6.66亿元,年末异地贷款余额31.71亿元。

(四)增值收益及分配:当年实现增值收益24155.62万元,增值收益率1.74%,比上年增加0.33个百分点。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498.07万元,管理费用2172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85.55万元。

当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19.77万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提取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01979.22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533.45万元。

二 业务指标对比

2021年-2023年主要业务指标对比

三 优化公积金政策

1、开通“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为民办好实事”为宗旨,经充分研判房地产市场住房贷款需求,结合渭南市实际,借鉴其他兄弟城市公积金中心做法,对《渭南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完善修订。经渭南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4月1日起,开通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办理公积金“商转公”业务602笔20941万元,使广大缴存职工享受到了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政策红利,大大减轻了还款压力。

2、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含5年)由原来的2.75%调整为2.6%,5年以上由原来的3.25%调整为3.1%。落实降息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为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资金支持。

3、其他优惠政策

(1)将租房提取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尤其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购房类提取使用范围,有效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增加了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父母子女购房互提公积金有关政策,充分发挥了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

(2)修订了缴存、提取、贷款细则,加强缴存扩面业务,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正式纳入渭南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合同方式对依法缴存公积金明确单位和职工的缴存责任和义务,增强对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约束性,有效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公平性。

(4)推行了“亮码可办”贴心便民服务。“亮码可办”实现了以规范统一的“电子码”代替原来的纸质证明,极大方便了缴存人异地办事需求,是继开通“跨省通办”业务以来的又一项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便捷举措。

四 常见问题解答

1、冲还贷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

已经成功签约冲还贷业务,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4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当年不得提取、也不予冲还公积金,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按期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是多少?

可以,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渭南市行政区域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满一定期限后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也可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参照当年度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按照收入状况申报,最高缴存比例为24%,最低缴存比例为10%。

3、购买二手房,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准备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业务证明材料。

其中业务证明材料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购买协议、税务发票、过户后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3)提取时限及次数

自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之日起申请,一年内可一次性(仅限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