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开发区分局水质监测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开发区分局水质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政采-渭南市-2020-00016、XHLJZC-WN2020-009
三、采购人名称: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分局
地址: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0913-33382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六路软件园普声大厦610室
联系人:孙乐
电话:029-82525682、029-8252880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卤阳湖开发区分局水质监测平台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水质监测平台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交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澳门金沙城中心: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澳门金沙城中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25 09:00:00至2020-03-3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软件园普声大厦6楼61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本项目只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无需现场报名购买。 2.请在规定的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政采009项目文件费用”。 4.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368380031@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5.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尽量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6 14:00:00
2、投标地点:渭南市行政中心西配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4-16 14:00:00
4、开标地点:渭南市行政中心西配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2525682、029-82528801
2、开户名称: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软件园支行
4、账 号:912011580000191348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