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趋势预报:2月11日,我省大部受低压倒槽持续影响,空气湿度较大,有利于污染物的二次生成。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陕北、陕南地区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12日,受西北气流影响,关中西部、陕南及陕北地区扩散条件较好。受低压倒槽影响,关中中东部扩散条件差,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局地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陕北、陕南地区以良为主。13日,受降水过程持续影响,湿清除条件较好。我省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9〕34号)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2月11日12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同步终止Ⅱ级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各类污染源管控;同时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2月15日18时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wndqb2016@163.com)。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