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印发《渭南市社会救助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卸下包袱、迈开步子、甩开膀子,积极投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线,担当创新干事。
《办法》规定,结合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坚持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界线,把主观上尽职尽责、客观上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的工作失误与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区分开来。并针对实际工作中因“社会救助政策不够明细、家庭收入难以精准核算、调查核实难度大”等情况,造成的“基层信息把握不准、工作易错多责、干部心态倾向宁漏勿错”等一系列问题,给予容错纠错认定。
《办法》出台打消了基层干部思想顾虑,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今年以来,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62万人,新增7.5万人,保障特困供养对象7988户8145人,实施临时救助4.66万人次,新增1.2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