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城中心

图片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市政府工作机构 / 正文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7:19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市、区)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级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3)2933389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秘、重要文稿起草、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及后勤事务、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招录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科室名称:市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913)2933388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工作,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衔接驻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

科室名称: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83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分解督办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和专家队伍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自然灾害防治指导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78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参与职责范围内有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救援协调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95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县(市、区)及相关行业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市级预案演练;承担市级应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和训练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科室名称: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81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拔,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协调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火灾防治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82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参与职责范围内有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室名称: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80

主要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工矿商贸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科室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79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授工作。

科室名称: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913)2933373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编制全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综合管理全局执法文书和事故案卷,负责执法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推行及“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市级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市级考试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科室名称:煤炭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913)2933502

主要职责: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各产煤县区煤矿安全监管,参与煤炭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等工作。

科室名称:煤矿灾害防治科

联系电话:(0913)2933958

主要职责:依法指导监督煤矿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治,负责指导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复核工作,指导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工作。

机构领导

陈维军 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

渭南市临渭区三贤路(西五路)北段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4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