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01202
项目名称:渭南市委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市委机关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80,000.00 | 5,3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委机关物业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澳门金沙城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澳门金沙城中心: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澳门金沙城中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澳门金沙城中心: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澳门金沙城中心: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澳门金沙城中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澳门金沙城中心: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澳门金沙城中心: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澳门金沙城中心: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委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须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自然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
开标地点: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息符合后方可领取。
2、通过电子邮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方式如下:
将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3829609096@qq.com(此邮箱仅接收线上报名文件,不做其他用途),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号等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21号
联系方式:0913-2126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中银大厦
联系方式:0913-2100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军峰 谢萌
电话:0913-2100081
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