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职工;
(三)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
二、申请条件:
收入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确定。两人家庭(指两个成年人)人均收入标准上浮10%,单身人员收入标准上浮20%。
住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财产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超过1台,且车辆不超过12万元。
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租房,不受户籍、收入的限制。
三、申请材料:
1、个人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
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6、申请人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价格发票。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
经政府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交申请人户籍证明,城三区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引进专业人才证明,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临渭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资料
(二)审核:临渭区住房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并将核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保障对象,并将其列入轮候范围。
(三)房源分配。
地址:临渭区朝阳大街4号(朝阳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0913-2030618
渭南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