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市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市级新增财力情况
2018年省对市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18,154万元,增加15,087万元,加上省财政一次性困难补助4,700万元,新增财力合计为19,787万元(含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开发区,下同)。
二、市级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根据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新增财力主要用于落实中省调资政策、保障改善民生及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1、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3344万元。按照中省政策要求,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经测算,需安排支出3,344万元,其中:市本级3,100万元,高新区84万元,经开区147万元,卤阳湖13万元。
2、安排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5,797万元。其中:农业和扶贫支出4,569万元,文化体育事业支出4,2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380万元,其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4,565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及发行费支出646万元。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
以上新增财力的安排,共需增加2018年市级支出预算19,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万元,国防支出1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89万元,教育支出4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5万元,农林水支出5,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7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646万元,商业服务支出1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万元。
当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的各项决议,强化财政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努力确保全年财政预算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