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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它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3、依法审理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

4、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负责执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5、审理本院终审和经基层人民法院复查后仍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申请再审案件;

6、对下级人民法院管理不明确的案件指定管辖;

7、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组织协调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的集中行动,担负死刑执行任务;

9、对法律、法规等修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解答下级法院请示的有关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

11、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开展司法科学技术的研究工作,提供司法技术信息和司法技术鉴定服务;

12、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法警警衔评授的组织上报工作;

13、检查和监督本院及下级法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14、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平安渭南、法治渭南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切实服务全市追赶超越工作大局;二是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三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四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五是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1

(一级单位)

行政

全额财政拨款

209


1

2

(二级单位)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249万元;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总收入4427.7万元,较上年增长362.7万元,增长8.9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6.7万元,较上年增长458.7万元,增长13.7%。增长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1200万元,较上年增长380万元,正常经费增加78.7万元。上级补助(中省转移支付)收入621万元,较上年减少96万元,减少13.39%。减少原因是上级补助(中省转移支付)拨款减少96万元。总预算支出442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806.7万元,上级补助(中省转移支付)支出621万元。

按功能分类,全年支出 442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55.6万元,较上年增长386.3万元,增长10.52%,增长的原因是正常拨款增长3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1万元,较上年减少23.6万元,减少5.96%。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已移交人社局。

按经济分类,全年支出4427.7万元,较上年增长362.7万元,增长8.92%。其中基本支出2546.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3.2%,增长原因是正常经费增加78.7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260万元,与 2016年相比增加380万元,增长43.18%,增长原因是列入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增加380万元。专项支出(中省转移支付)支出621万元,较上年减少96万元,减少13.39%。减少原因是上级补助(中省转移支付)拨款减少96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按功能分类,全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27.7万元,较上年增长362.7万元,增长8.92%,增长原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支出1200万元,较上年增长380万元,正常经费增加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7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3.2%,增长原因是正常经费增加78.7万元。专项业务支出1260万元,与 2016年相比增加380万元,增长43.18%,增长原因是列入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增加380万元。专项支出(中省转移支付)支出621万元,较上年减少96万元,减少13.39%。减少原因是上级补助(中省转移支付)拨款减少96万元。

按经济分类,全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2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4.4万元 ,与2016年相比增加395.8万元,增长24.91%,增长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9万元,与 2016年相比增加214.7万元,增长13.18%,增长原因是办案补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77.8万元,减少68.92%,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已移交人社局;其它资本性支 出42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38万元,增长43.48%,增长原因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18.7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6.5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增加0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预算217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5.7万元,下降14.73%。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4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货物预算249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其它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七、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