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单江鹏 通讯员 路鹏)7月12日,记者从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为促进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动大荔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荔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评议工作。
据大荔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评议旨在准确反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客观分析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大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评议工作由大荔县人大、县监委联合组织实施,评议单位包括县法院、县发改局共计23个县级部门。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澳门金沙城中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省市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促进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大荔经济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围绕行业重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部门管理情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法治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情况。聚焦惠企政策落实、审批服务效能、重点项目推动、政商关系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损坏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突出等情况。市场主体社会满意度。
据了解,评议从6月25日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6月30日至7月5日为准备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6日至7月14日为视察调研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为评议测评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