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王萍 通讯员 李琳)1月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3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标本兼治、全域共治,推动渭南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99,同比改善3.5%,优良天数247天,同比增加37天。
我市先后印发《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渭南市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方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应急预案,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
坚持重点流域和土壤治理有序实施,全市先后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了中、省下达的入河排污口溯源和整治任务。深入实施9个国考断面“十四五”水体达标方案。2023年1至11月,全市9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十四五”考核目标,优良比例100%,无劣Ⅴ类断面,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同时,加快推进潼关县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有序实施潼关县西姚水库川城子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3个项目。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2023年考核调查的18个地块,目前已完成15块。
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全市完成秦岭北麓(华阴、华州)及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潼关)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调查评估报告,基本完成秦岭区域(临渭、潼关)和黄河流域(大荔、合阳)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渭南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有效推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不断解决。我市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交办的14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坚持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周调度、月报告、不定期督察检查,19个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13个,正在整改6个;59个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55个,正在整改4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牵头的3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质效。市生态环境局先后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排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16项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3余人次,检查企业5668家次,实施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28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14件,停产整治1家,移送公安机关10起,拘留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