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倩茹)1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以县(市、区)中心敬老院为支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多举措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累计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1751个,其中,2023年完成镇(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3个。
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构建镇(街道)牵头,村“两委”举办,村级老年协会、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发挥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农村养老中的依托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广“农村互助幸福院+慈善幸福家园”协作机制,发挥养老机构专业化优势,补齐农村地区助餐服务短板,建立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服务网络。探索“家政+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家政企业将助洁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庭,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积极实施农村互助幸福院分级管理,建立市、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补贴制度,全力保障农村互助幸福院健康运行。
同时,市民政局对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围绕各县(市、区)农村互助幸福院责任主体、定位功能、设备设施、服务内容、运营管理、人员队伍、风险隐患、行业监督和分级管理等九个方面32项排查指标,夯实县(市、区)民政局业务指导职责,镇(街道)级监督监管及村级日常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筑牢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防线。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组织力量,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评估,对整治行动中排查整改问题进行抽查复核,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