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琼)5月24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的《渭南市城镇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绿色美丽城镇。
该《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改善城市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措施。
据了解,该《办法》涵盖了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等多个方面,特别注重绿地的保护、管理和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各类城镇绿地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养护管理标准、养护要求等,对树木修剪及禁止损坏城市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作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园林绿化损毁,相关单位及人员要依法进行赔偿。《办法》规定了园林绿化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