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贾维)5月17日,记者从渭南海关获悉,日前,由渭南海关培育,经西安海关审核认定,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成为渭南首家RCEP经核准出口商,同时也是陕西省第三家经核准的出口商。
前不久,记者走进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看到,企业工作人员认真在原产地证系统录入有关产品信息后,顺利为货值200.8万元、出口日本的CLA-1(顺式-1氯-3,3,3-三氟丙烯)出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声明。“成为经核准出口商,我公司以后可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享受RCEP关税优惠政策,可以更加方便灵活地安排货物生产和出口,大大提升货物出口的国际竞争力。”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刚表示。
据悉,“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实施内容的亮点之一,成为经核准出口商的企业可凭自行出具的原产地声明在相关缔约方享惠通关,无需向签证机关申领原产地证书。这一模式也是对经认定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政策红利叠加,很大程度降低企业的运营和时间成本。为推动AEO企业即“经认证的经营者”,取得公认的全球贸易“绿色通行证”,渭南海关主动收集企业发展急需的政策措施,及时组建信用培育专家小组,打造个性化“AEO+经核准出口商”帮扶方案,“一对一”精准提供“培育+辅导”送政策上门服务,帮助陕西中蓝化工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隔五个月先后获得AEO和经核准出口商双资质,帮助企业高质量享受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
此外,渭南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建立原产地专项联络员制度,提供菜单式政策服务,“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为企业量身定制“最优享惠组合”,助力企业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今年1-4月,共签发原产地证书460份,签证金额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9%、11.3%,帮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72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