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王萍 通讯员 赵夏)10月30日,记者从全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全省首次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以后每年定期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本次评价期限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评价范围是2022年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排污监管重点单位和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履约企业,全市涉及企事业单位270家。
会议学习了《陕西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澳门金沙城中心:做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并针对政策执行进行了现场答疑。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信息收集、资料复核、综合评定等工作。要把握重点,注重实效。针对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方法、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修复、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要求,齐心协力、从严从细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次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基础分70分,根据排污单位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奖励等情况进行相应加减分后,按照得分,分别划定为A、B、C、D等级。不同等级在检查频次、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