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腾)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渭南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10部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51条,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犬只登记、信息化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犬只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进行规范,以解决部门权责不清、犬只登记条件、流浪犬的收容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对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