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女孩;年满55-59周岁。扶助对象的年龄以当年年底前满55-59周岁为准。
以上条件不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将子女送养后,现存子女数为一个女孩的。
奖励标准: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确认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