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录入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领证人员,领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后,交至签发人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