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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须知

来源:大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14 16:49

一、档案接收范围:大荔县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

二、档案封面请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学历、身份证号码、生源地、毕业时间等七项基本信息。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请一律通过机要渠道或邮政快递(EMS)寄送,档案寄出后,请通过机要单号或EMS单号及时查询确认档案所在归属地。

四、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望广大毕业生周知。

档案接收单位及地址

1.档案接收单位:大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档案接收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富民路12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

3.接收人:人才中心档案室

4.联系电话:0913—322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