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不能按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含农民工),应按项目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经办机构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不能按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含农民工),应按项目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经办机构依法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