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生活的不满16岁的渭南籍儿童。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为他们落实委托监护、强制报告、户籍登记、控辍保学等关爱措施。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落实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责任,始终明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父母不在身边或无力监护的,我们要指导镇村儿童工作人员,协助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确保孩子日常生活有人监护;如果留守儿童没有户口,我们要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落实儿童的户籍;如果留守儿童辍学,我们要和教育部门联系及时做好儿童返校复学或送教上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