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公众号提出申请。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均不在本市的,可持有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公众号提出申请。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地均不在本市的,可持有居住证的家庭成员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在本市范围内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