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二、发放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
三、认定方式
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认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2006年1月1日—2010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
(1)其身份已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过的,不再重新认定。
(2)到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遗漏认定的人员,其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身份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认定。
2、2005年12月31日以前和2010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其身份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按规定认定。
四、发放方式
由参保对应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随养老金一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