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官、军士父母、养父母、曾抚养教育其的继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就能每月领取600元的赡养金,养父母或者具有一定抚养权的祖父母,也可以领取。
根据《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军队看望慰问和救济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条件、组织实施及配套保障。
看望慰问:
①军人参战或者异地执行重大任务等,可以看望慰问本人或近亲属,赠送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一年度最多不超过4000元。
②军人或近亲属住院,赠送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一年度最多不超过2000元。
③军人家庭受灾、军人或配偶孕产、军人或近亲属去世的,可赠送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救济工作:军队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变故,区分5万元以下,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三类分别给予救济,由旅(团)以上单位党委按权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