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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转学?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5-05 15:32

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转学由其监护人联系学校,或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学位的学校,持监护人签字的“转学申请”,户口簿等符合转学原因的其它资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同意接收该学生,由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全国学籍查询”功能,确认学生学籍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后,发起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全部审核通过后学籍系统自动调档,调档完毕,转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