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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五一”假期旅游消费提示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5-01 08:47

(记者 杨晓妍)“五一”假期,我市各景区、餐馆、酒店将迎来客流高峰。4月30日,记者获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假期消费提示,为市民、游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目前,旅游广告良莠不齐,消费者要警惕虚假旅游宣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对旅游产品中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多项内容,应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不要单纯追求“低价游”和“免费游”。通过旅游广告选择旅行社时,消费者应选择广告中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的旅行社。同时,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参团,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分社应持有《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局规定的标准参团合同,并详细了解合同内容。消费者认为表述不清的,需要另行明确说明,一并记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避免行程结束后发生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消费者需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以防发生消费纠纷时有维权依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12345、12315热线投诉。